住房问题已成为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便捷、低息的住房贷款服务。本文将从政策背景、贷款流程、利率优势等方面对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市民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政策背景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该政策旨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保障性作用,帮助市民解决住房问题,提高市民的生活水平。
二、贷款流程
1. 申请条件
申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东莞市户籍或非东莞市户籍但在东莞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2)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的住房购买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
(4)无拖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记录。
2. 贷款额东莞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度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年限、贷款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额度如下:
(1)首次贷款:最高可贷60万元;
(2)第二次贷款:最高可贷40万元。
3. 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进行东莞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审核通过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3)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三、利率优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商业贷款利率,具有以下优势:
1. 低息: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同期商业贷款利率的60%左右,为市民节省了大量利息支出;
2. 稳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政府制定,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小,有利于借款人稳定还款;
3. 优惠:对于首次贷款的市民,政府还给予一定的贴息政策,进一步降低贷款成本。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为市民提供了便捷、低息的住房贷款服务,有效解决了市民的住房问题。在当前经济形势下,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无疑为市民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保障。相信在政府的支持和市民的共同努力下,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助力更多市民实现住房梦想。
东莞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为5万元。配偶未缴满6个月但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外籍缴存职工不能以配偶名义参与计算可贷额度,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可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
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
(一)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当前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缴存时间系数:申请时往前推算正常缴存月份数所对应的列表系数,出现中断的,未缴存的月份不纳入计算;
(三)收入调节系数:当前月缴存额(个人缴存额+单位缴存额)所对应的列表系数;
(四)流动性调节系数:根据个贷率所对应的列表系数。
【拓展资料】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经东莞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管理东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职责: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管理中心)经东莞市委、市政府批准(东机编[2002]192号),于2002年12月16号成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内设东莞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机构: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6个科室。
综合科:
协助单位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行政、综合协调、人事、用章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纪检、普法教育以及工、青、妇组织工作;承担会务、政务信息公开、广告宣传、保密、档案工作;承担采购、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核算科:
负责全市公积金财务收支及分配过程的会计核算;定期编制公积金会计报表;编制全市公积金财务预算、决算;编制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编制公积金执行情况报告;公积金业务数据的统计、核算档案的整理及归档;负责中心的经费、工会账务的会计核算及预算、决算。
科技信息科:
承担中心信息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公积金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升级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和门户网站的维护和管理;负责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和发布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及计算机使用、管理培训工作;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及中心与其他部门、单位信息交换对接。
业务管理科:
负责起草业务政策和调整业务流程;负责分析业务数据及发展动态;负责对办事网点、受委托东莞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等部门、单位经办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对担保公司、代理机构、评估公司等合作单位的管理;负责绿色通道项目审核;负责与受委托银行进行业务档案的对接以及东安花园权证的保管;配合做好对违规套取公积金的职工受冻结限制账户进行解冻、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成员公积金缴存情况查询和网上办事大厅等业务对接;负责业务运行管理的其他工作。
稽核监督科:
负责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对归集、贷款、提取业务进行稽核;负责对内部机构运作以及受委托银行等合作机构的代办行为进行稽查和考核;协调配合外部审计部门对中心的审计监督工作并负责落实整改;负责其他稽核相关工作。
政策法规科东莞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负责公积金政策解释;负责中心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负责中心各类合同、协议等文件的审查;负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受理单位不按规定缴存公积金的投诉、催建催缴(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追缴职工在封存户开户手续、欠缴补缴审核等)、行政处罚等工作;负责贷款逾期催收和不良贷款诉讼;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负责缴存扩面及镇街考核工作;负责企业评优、评先、上市等守法情况查询或审核;负责其他执法相关工作。
2021年东莞市更新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政策,其中对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了新的规定。接下来带大家详细了解下2021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贷款流程有哪些?
2021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1)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须符合以下必要条件:
a、缴存状况要求。在东莞、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任一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没有欠缴、漏缴、补缴、封存等情况。
在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东莞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除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同意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及近一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之外,申请人还应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1、户籍在东莞的证明;2、单身职工提供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同一法人单位;3、已婚职工提供配偶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b、信用状况要求。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中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申请人及其配偶出
(2)限制贷款条件或不予贷款
a、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
b、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c、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d、购买“双拼房”、“多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公积金贷款流程(1)东莞住房公积金一手房阶段性担保贷款手续流程
(2)东莞住房公积金一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手续流程
(3)东莞住房公积金二手房阶段性担保贷款手续流程
(4)东莞住房公积金二手房非阶段性担保贷款手续流程
(5)东莞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手续流程
(6)东莞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手续流程
(7)东莞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贷款手续流程
(8)东莞住房公积金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流程
现在东莞市职工个人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48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为5万元。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按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的最高可贷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①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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