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东莞作为我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房地产市场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为了满足广大购房者的需求,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本文将针对最新的东莞公积金贷款信息变更,为大家详细解读新政策下的贷款新机遇。
一、东莞公积金贷款信息变更概述
1.贷款额度调整
根据最新政策,东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达80万元。相比以往,贷款额度有所提高,有利于满足购房者更高的购房需求。
2.贷款利率调整
贷款利率方面,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政策。目前,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五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
3.贷款期限调整
贷款期限方面,东莞市公积金贷款最长可贷款30年。相比以往,贷款期限有所延长,有利于减轻购房者的还款压力。
4.贷款条件调整
贷款条件方面,新政策对购房者的信用状况、收入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借款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借款人月收入不低于贷款月还款额的2倍;
(3)借款人具备稳定的还款能力,贷款用途合法。
二、新政策下的贷款新机遇
1.贷款额度提高,满足更高购房需求
随着贷款东莞公积金贷款信息变更额度的提高,购房者可以购买更高价位的房产,满足更多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
2.贷款利率稳定,减轻还款压力
在贷款利率方面,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政策,有利于减轻购房者的还款压力。
3.贷款期限延长,缓解还款压力
贷款期限的延长,使得购房者有更多时间来偿还贷款,进一步缓解还款压力。
4.贷款条件优化,提高贷款成功率
新政策对购房者的信用状况、收入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利于提高贷款成功率。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旨在满足广大购房者的需求,促进房地东莞公积金贷款信息变更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在新政策下,购房者将面临更多的贷款新机遇。购房者也要注意提高自身信用状况,确保顺利贷款。相信在政策支持和购房者共同努力下,东莞房地产市场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6月1日起,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大变化了!近期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赶紧看了!
近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的《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供收比规定比例的通知》。据通知显示,从6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供收比规定比例从60%调整为50%。具体政策适用以第一次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递交贷款申请登记时间为准,商转公贷款先还后贷方式以出具确认书的时间为准。
据介绍,本次将收比规定比例由60%调整为50%,是为了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通过政策手段加强流动性管控。住房公积金贷款供收比是指月还款额与月收入的比例,而月收入指申请人(夫妻)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家庭总债务月均还款额由不超过规定的60%调整为50%。部分公积金缴存基数偏低或者家庭负债较大的职工可能会面临可贷额度下降或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等情况。
那么这次调整对大家有什么影响呢?调整后具体怎么变?下面有两个例子,大家赶紧来看看:
例一:
比如,市民李先生要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基数为9000元,无其他家庭债务。
那么,李先生如果6月1日前完成申请,其家庭债务月均还款额不高于9000×60%=5400元,李先生可申请30年期、最高12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约为5222元。
但在6月1日后,家庭债务月均还款额不得高于9000×50%=4500元,按此估算,李先生最高只能申东莞公积金贷款信息变更请30年期、103万元的公积金贷款。
例二:
比如,市民张先生缴存基数为13000,无其他家庭债务,其购买的住房总共贷款额为160万,想申请30年期公积金120万+商贷40万的组合贷款,估算月还款额为7466元。
张先生如果6月东莞公积金贷款信息变更1日前完成申请,其家庭债务月均还款额不高于13000×60%=7800元,符合供收比要求。
6月1日后,张先生家庭债务月均还款额不高于13000×50%=6500元,而组合贷款估算的月还款额7466元大于6500元,张先生将面临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无法申请组合贷款,只能申请商业贷款。
今年3月1日,我市实施新修订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对于供收比核定方式也进行了完善。此前,原贷款政策的供收比要求为该笔公积金贷款每月应还款额不得高于职工家庭月收入的规定比例;而现行的贷款政策已作出调整,调整为家庭总债务月均还款额不超过规定范围,债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贷款、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供收比只是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中一项要求,市民想申请公积金贷款还需符合住房套数、公积金贷款次数、征信、可贷额度等其他要求。
哪些途径能解决供收比受限问题?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限额标准:
(一)不高于管委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二)按照房贷比计算的东莞公积金贷款信息变更最高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价值的规定比例;
(三)按照供收比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公积金贷款以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职工家庭收入,月还款额不高于职工家庭月收入的规定比例。
由此可见,供收比与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密切相关。
现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对于供收比核定方式进行完善后,缴存职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供收比受限的问题。
举个例子:
比如,市民刘先生公积金缴存基数为15000元,其妻子未缴存公积金,且刘先生的妻子有3年期15万的车贷(月还款4380元)。
按公积金贷款120万、还款30年期限计算(估算房贷月还款额5222元),刘先生家庭总债务月均还款额为5222元+4380元=9602元,大于15000×50%=7500元,将面临可贷额度下降的问题,需要将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减少至7500-4383=3117元以下,按此估算,刘先生可贷额度将只有72万左右。
如果刘先生想要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可考虑提前结清车贷、降低家庭债务或者让妻子也缴存公积金等方式解决供收比受限的问题。
另外,如果购房时申请组合贷款,供收比调整后,可能将面临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等情况,导致只能申请商业贷款。
对此,缴存职工可考虑将贷款期限延长(最高不得超过30年)、提高首付比例、让配偶也缴存公积金或符合条件再办理商转公等方式解决公积金贷款问题。
来源: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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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东莞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有2种不同流程:公积金普通贷款、公积金担保快贷。
看您情况是:业主有证有抵押(欠银行钱),客户公积金普通贷款。如果用不同方式流程分别如下:
1、公积金普通贷款
流程:签中介三方约——业主提前还款(30天,看具体银行)——注销抵押登记(15个工作日)——到房管所签订买卖合同——评估测绘交税(20天左右)——完税递件——出二手证(30个工作日)——申请公积金贷款(20个工作日)——抵押登记(15个工作日)——公积金放款——结案。
2、公积金担保快贷
流程:签中介三方约——申请公积金贷款(10个工作日)、首期款资金监管——公积金放款——业主提前还款——注销抵押登记(15个工作日)——到房管所签订买卖合同——评估测绘交税(20天左右)——完税递件(首期款解冻、业主收齐楼款)——出二手证(30个工作日)——抵押登记(15个工作日)——结案。
现如今大多数人都会购买公积金,有时候就算企业不购买,也会自行购买,因为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划算多了。因此贷款转公积金的条件及资料有哪些?以下是详细的介绍。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并无逾期行为;
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东莞公积金贷款信息变更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1、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4、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房屋估价报告书》;
6、房屋产权共有权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原商贷所购房屋抵押权证(期房抵押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的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
8、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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